英文裡的雙關語(pun)非常多,有時是取諧音,有時則是因為許多英文字本身的意義不只一個。這樣的特性,為謎語、笑話、繞口令、標題和廣告提供許多素材。
當然,一語雙關的笑話或謎語,常常得自己去體會才好玩;若要經人點撥才懂,已經喪失了大半樂趣。以前常聽「美式幽默」對國人來說好像隔靴搔癢,其實我猜雙關語可能才是罪魁禍首,而不是美國人的幽默感就特別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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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繞口令。
倒不是說Zoe的嘴皮子有多快,因為我說起繞口令並不見得很溜達(當然用來唬老外是綽綽有餘);可是用繞口令(Tongue Twisters)來訓練學生,他們的接受度非常高,而且還樂此不疲,所以當老師的自然很願意配合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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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常看好萊塢影片或美國電視節目的人可能會以為,美國人動不動就出口成髒。
說什麼屎啊f**k的,就跟吃青菜一樣容易。
可是一般的美國人是非常不喜歡聽到這些cuss words的。
再有教養的爸爸媽媽,如果聽到小孩子嘴邊溜出這種不登大雅之堂的粗俗言語,也會馬上變臉,拽著小鬼去用肥皂洗嘴巴。
事實上,連「放屁」(不是罵人,是真的身體動作)都不該講fart,而要用cut the cheese、pass gas、break wind、pass wind等比較文雅的說法。
還有suck、blow等有隱喻性的字眼,也是禁止小孩使用。如果出自大人口中,有些人不會覺得怎樣,有些人則會馬上皺起眉頭。
至於God、hell、devil、damn、Jesus、Christ等就更別提了!因為一般美國人對宗教非常敏感。比較虔誠的基督徒還會說,使用這些字眼的人是犯了十誡中的第三條:Thou shalt not take the Lord's name in vain.
除非是和很熟的朋友打屁,這些字眼真的不要亂用。不然連得罪了人都不知道。
如果非罵不可的話,這些字大多有替代品:
shit → shoot, sheesh
My God → My Gosh
By God! → By Jove!
hell → heck
damn → darn
devil → dickens
God damn it! → Doggone it! 或 Dagnab it!
Jesus Christ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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