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六(7/28)早上八點多回到美國。
到家後先整理箱子,過了一會兒覺得大腦缺氧,就草草收拾房間,往床上躺去,從十一點多睡到下午五點鐘。
晚上十點多就寢,三點多醒來就睡不著。掙扎到五點鐘,還是起床了,到電腦房去整理一個月來的財務狀況(記帳是也)。
吃過午飯之後,閒閒沒事作。想乖一點,把中文學校的新教材拿出來,企圖開始擬定教學進度表,卻也是有一搭沒一搭的。腦部再度缺氧。
走到客廳對老公說:「我快不行了!好想睡覺啊!」老公問我要不要跟他出去慢跑15分鐘,保證睡意全消。
於是兩人去換了衣服,交代小丸子乖乖看家(這還是我們頭一次放她一個人在家哩!),就出發了。
一開始還好,我雖然鮮少跑步,但也不是什麼軟腳蝦,要跟上老公的步伐還不算困難。跑了十分鐘,只覺得喉嚨有點乾澀,四肢倒還靈光,並不覺累。
老公怕我不行,提議在人行道旁略事休息。
伸展一下筋骨,我們繼續剩下的五分鐘。
才剛起步沒多久,下巴出現了幼時對熱的慣有過敏感覺:癢。只是以前的癢像是同時有幾千萬隻螞蟻在全身爬,這回卻是局部的點點針刺感。不一會兒,手腳都癢了起來(這時我還在跑);再過沒多久,喉嚨居然有緊縮感。我停了下來。
「你自己去跑吧,我慢慢走回家。」我對老公說。
老公停步回頭看我。「我的臉很紅嗎?」我問。
「不只是紅,還是一塊一塊的紅。」他說。
「我想也是。一定是過敏了。」我說。只是我很納悶,來美國這麼久了,這樣的過敏還是頭一遭。而且身邊這位幾乎對什麼都過敏的仁兄,居然一點事都沒有!
老公陪我走了一段之後,繼續他的跑步訓練,過了一個block之後又繞回來。
「跑完了嗎?」我問。
「還剩下30秒左右。」他答,一面跑開一面丟下一句:「跑30秒應該沒事。」
激我是嗎?跑就跑!於是我就這麼一路跑回家。
原本以為只是因為太熱才癢,所以進屋後一面抓,一面灌冰水。老公看我的症狀有增無減,說我可能是花粉熱,最好是去沖個澡,把身上的過敏原除去。
進浴室照了鏡子才知道,我的臉不只是一塊一塊的紅,根本是凹凸不平的紅白相間,尤其是左眼眼窩的地方,簡直就像是整形失敗似的。身上其他部位就更不用說了,前胸後背都是一個一個包,連頭皮都癢得不得了。
開始沖涼了才想到,應該先吃個藥才對!涼水澡雖然讓身上的紅腫減輕,卻無法根治過敏。所以洗好了之後,馬上去把Benadryl翻出來吃。
這樣折騰下來,累得跟狗一樣,睡個一小時,紅腫也幾乎全退了。
看來,以後我得在家常備過敏藥了。
【後記】
次日洗衣服時發現,手腕連碰到那堆衣服都會變紅、變癢。所以應該是花粉熱沒錯。
- Jul 31 Tue 2007 08:48
過敏驚魂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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