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女兒去迪士尼玩的時候,買了一些特大號的迪士尼鉛筆,打算送給女兒的朋友們當紀念品。(我們有這樣的習慣:每回出門旅遊,都會為她的朋友帶些小東西回來。)

許是在加州玩得睡眠不足,母女倆站在放鉛筆的櫃檯前,扳著手指算了好久,才決定該買幾枝鉛筆回去。

上週終於記得把三枝鉛筆帶去游泳池、送給女兒在游泳隊上的朋友了。其中一個小女孩好高興,馬上鬧著媽媽幫她削鉛筆。(這些鉛筆每枝都比我的大拇指還粗,長度超過一英尺。)

鉛筆削到一半,隊上另一個女生也來到了更衣室。這個女生跟女兒同年,不過我們壓根忘了買東西給人家。我站在一旁暗叫糟糕,卻不知該如何是好,遂決定以不變應萬變。

漢娜:「哇!摩根,這枝鉛筆好棒!妳哪時候去迪士尼的?」

摩根:「我沒去迪士尼,是小丸子去了!」

漢娜(半狐疑):「小丸子去迪士尼,為什麼妳有鉛筆呢?」

摩根:「是小丸子給我的啊!」

聽到這裡,我就像是眼見車禍就要發生、卻無力阻止的路人一樣,完全癱瘓了。可是在一旁削鉛筆的摩根媽媽卻不急不徐地開口了:

「我說漢娜啊,妳春假有沒有去哪裡玩啊?」(轉得真是硬啊!Zoe在心中暗想。)

漢娜(頭低低的):「我哪裡都沒去,因為我爸媽要工作。」(她父母在這裡開了一家苗圃,生意非常好。)

摩根媽媽:「可是我知道某人一月的時候,才去夏威夷渡假,那春假沒得出門就沒啥可憐的了。」

至此,我們嘻嘻哈哈地調侃起漢娜,而迪士尼早就被小女生拋到腦後,再也沒被提及。我也上了寶貴的一課。


《註》小丸子是女兒自己起的小名,因為她頭一次在台灣看到小丸子的卡通就迷上了。現在還會自己畫小丸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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